尊敬的市民朋友们:
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疫情,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,现就百色市居家隔离工作发布以下公告:
一、居家隔离对象
-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;
- 疑似病例;
- 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;
-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;
- 其他需要居家隔离的情况。
二、居家隔离期限
根据实际情况,居家隔离期限一般为14天,具体时间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。
三、居家隔离措施
隔离房间:请选择通风良好、易于清洁的房间作为隔离房间,尽量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空间。
生活用品:确保隔离房间内生活用品充足,包括食物、饮用水、生活必需品等。
生活垃圾:隔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按照规定分类投放,避免交叉感染。
个人卫生: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,如体温超过37.3℃,请及时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
健康状况: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立即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。
外卖快递:减少外出,尽量减少与外界接触,外卖、快递需无接触配送,由家人代为领取。
心理健康:保持乐观心态,适当进行室内锻炼,保持与家人的沟通,必要时可寻求心理咨询服务。
四、居家隔离期间注意事项
严格隔离:隔离期间,非必要不外出,不接待访客,不与家人共用餐具和洗漱用品。
保持清洁:定期开窗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每日清洁消毒家居用品。
生活物资:合理安排生活物资采购,避免集中采购导致交叉感染。
信息报告:按照规定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。
遵守规定:积极配合政府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,共同抗击疫情。
五、联系方式
如遇紧急情况,请及时联系以下电话:
-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: 电话:XXXXXXXXXXX
- 疫情防控指挥部: 电话:XXXXXXXXXXX
让我们携手共进,共同努力,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。祝大家身体健康,生活愉快!
百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日期:__年月__日
